伊 犁 條 約
“伊犁條約”的读音
- 拼音读音:
- [yī lí tiáo yuē]
- 汉字注音:
- ㄧ ㄌㄧˊ ㄊㄧㄠˊ ㄩㄝ
- 简繁字形:
- 伊犁条约
- 是否常用:
- 否
“伊犁條約”的意思
基本解释
辞典解释
伊犁条约 yī lí tiáo yuē ㄧ ㄌㄧˊ ㄊㄧㄠˊ ㄩㄝ清同治十年(西元1871)俄人乘新疆回变,占领伊犁,光绪五年(西元1879)乱平,崇厚以全权大臣出使俄国,索还伊犁,订约十八条,擅自割让土地颇多,获罪下狱。光绪七年驻英公使曾纪泽使俄力争,偿俄九百万卢布,收回伊犁。
网络解释
“伊犁條約”的单字解释
【伊】:1.用于词语的前面,加强语气或感情色彩:伊始。伊于胡底。伊谁之力?2.姓。3.五四运动前后有的文学作品中用“伊”专指女性,后来改用“她”。
【犁】:1.翻土用的农具,有许多种,用畜力或机器(如拖拉机)牵引:扶犁。一张犁。2.用犁耕地:犁田。3.姓。
【條】:[tiáo]1.木名。山楸。2.細長的樹枝。3.長。4.泛指長條形之物:麵條;布條;金條。5.直。參見“條長”。6.條理;次序。7.到達。8.治理。9.條目;條款。10.指法令、條文。11.猶言條陳,條奏。12.逐一登錄。13.編排。14.列舉。15.見“條遞”。16.量詞。用於計量長形物。17.量詞。用於計量抽象事物。18.古民族條戎的省稱。19.古地鳴條的省稱。20.指漢·條侯·周亞夫。21.姓。[tiāo]同“挑”。采摘。
【約】:[yuē]1.纏束;環束。2.繩子。3.約束;檢束。4.阻止;攔阻。5.指防水、攔水的堤壩。6.少;省減;簡約。7.簡要;簡單。8.貧困。9.引申為衰減。10.卑微;卑下。11.以語言或文字訂立共同應遵守的條件。12.邀結;邀請。13.置辦配備。14.屈折內縮。15.求取。16.估量。17.塗飾。18.掠,拂過。19.籠罩。20.大略;大約。21.數學上的約分。參見“約分”。22.姓。古有約續。見《通志·氏族五》。[yāo]方言。用秤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