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 辖 市
“省辖市”的读音
- 拼音读音:
- [shěng xiá shì]
- 汉字注音:
- ㄕㄥˇ ㄒㄧㄚˊ ㄕˋ
- 简繁字形:
- 省轄市
- 是否常用:
- 是
“省辖市”的意思
基本解释
基本解释
中国由省、自治区直接管辖的城市。多为地级市。如江苏省的无锡市、湖北省的襄樊市。辞典解释
省辖市 shěng xiá shì ㄕㄥˇ ㄒㄧㄚˊ ㄕˋ由省政府统辖的市。民国八十七年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后,改隶中央政府,在现行地方制度中称为「市」,与「县」同级,为第二级行政区。凡人口数达五十万至一百二十五万之间,且于政治、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区,得设立之。目前有基隆市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嘉义市、台南市等五市。
网络解释
省辖市
省辖市,过去的行政区划称呼,指隶属于省或自治区的“市”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,“省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、县、自治县、市”,大部分“省辖市”为地级市,个别为“县级市”。
“省辖市”的单字解释
【省】:[shěng]1.行政区划单位。在中国是地方最大的一级行政区域,直属中央。省下设若干市、县。2.指省会:进省开会。3.减免;节约。与“费”相对:省一道工序。省钱。4.简略:省称。省写。5.古官署名:尚书省。中书省。[xǐng]1.检查自己的思想行为:反省。2.觉悟;明白:省悟。昏迷不省。3.探望;问候(多指对长辈、亲属):省亲。
【辖】:1.大车轴头上穿着的小铁棍,可以管住轮子使不脱落。2.管辖;管理:直辖。统辖。省辖市。北京市辖十几个区县。
【市】:1.做买卖的地方:开市。上市。2.城市:市区。市容。3.行政区划单位。在中国有中央直辖市、省(或自治区)辖市等。4.属于市制的(度量衡单位):市尺。5.买:市贱鬻贵。